欧博手机版 欧博官网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2-14 15:51   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并结合本院教学与学科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的具体情况,为提高本院实验室的整体实力,规范和完善本院实验室管理工作,使其逐步发展成为本院教学、科研和开发的重要基地根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院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验操作技能和科学实验能力,积极开展科研和科技开发工作,努力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本院实验室的建设,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努力做到实验场地、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欧博手机版 欧博官网各实验室。


第二章 实验室任务

第五条 本院各实验室应根据每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有关规定,分别承担相关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各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合理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作好服务,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执行。

第六条 本院各实验室要积极进行实验技术的研究和仪器设备的开发、使用,发挥本实验室的技术特长和设备潜力;研制、改造仪器设备,以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应精心使用、维护和保管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第七条 本院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本实验室的管理和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工作水平。

第八条 本院各实验室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本院教职员工创造科研条件,凡承担科研项目的实验室,应努力按时完成科研任务,以科研推动学科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第三章 实验室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九条  本院实验室根据校区和教学科研的需要下设,计算机公共基础实验室、计算机专业技术实验室、信息技术实验室和一个工程实习训练中心。其中计算机专业技术实验室下辖10几个分实验室,分别是:软件基础、软件应用、体系结构、组成原理、网络安全、融合通信、管理信息系统、协议分析、接口技术、嵌入式、大型数据库技术、数字逻辑。

第十条 本院实验室人员配备暂定为:实验室主任1名,计算机专业实验室实验员4名;计算机公共基础实验室实验员3名;信息处理实验室实验员2名。

第十一条 实验室主任职责和实验员职责见相关管理办法。


第四章 实验室建设

第十二条  本院各实验室的建设应以本院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教学计划为依据,统筹规划,全面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进行。

第十三条  本院各实验室的建设应按计划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学校划拨的实验室建设经费。

第十四条  本院各实验室应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申请筹建开放型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及工程中心等,以适应高科技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十五条  欧博手机版 欧博官网各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建设好校内实习基地,以满足本院学生对实验性教学环节的要求。


第五章 实验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为了充分调动本院教师和实验室人员的积极性,搞好本院的实验教学,特制定如下办法:

1.实验人员须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日常维修、维护及保养,以保证较高的设备完好率和可用率。

2.每学期第1周至第2周为实验准备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实验,如果教学上需要使用实验室,相关教研室应在前一学期末通知实验室。

3.⑴每学期有实验教学安排的教师应在前一学期末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填写《欧博手机版 欧博官网实验室实验预约登记表》,并注明所需要安装的软件。

⑵每学期安排有实验室教学环节的教研室,应由教研室主任在前一学期末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填写《登记表》。

⑶教研室主任应将本教研室所有的《登记表》收齐汇总后签字确认,再提交给相关院领导签字。

⑷实验室根据各教研室提供的汇总表统一安排实验,制定本学期实验总课表。

⑸制定好的本学期实验总课表交各教研室审核确认,如有问题与实验室协商通过。

⑹最终制定好的实验总课表在执行过程中,如无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更改。

⑺如遇实验室无法承担的实验,应由学院、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协调解决。

4.实验室在前一学期末提交给各教研室一份《实验室软件安装情况一览表》。软件安装表中未涉及到的、而教学中确实需要的软件应由相关教研室提供,并指定教师协同实验员一起安装调试。

5.教学过程中需要调整实验时间的实验任课教师应填写《学校调课单》,由本教研室主任签字,院分管教学的主任同意,经实验室核实后更改实验安排表。

6.实验任课教师应在上课前到实验室办公室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员在核实课表后开门;实验开始前实验教师与实验员共同清点实验设备,清点无误后由实验任课教师签名。在实验任课教师不在场的情况下,实验员不得随意为学生开门;实验员有责任及时发现实验室中仅有学生而无教师的情况,如遇此种情况,应立即报告实验室、教研室负责人,共同协商解决并做好相应的记载,同时将情况通报院相关负责人。由此引起的人身和实验设备安全问题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7.实验室上课期间,实验员应经常性地观察设备运行、学生操作规范等情况,有责任与实验教师一起共同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各种规章制度,随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

8.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实验任课教师应如实填写实验日志并及时通知实验员,以便尽快地排除故障。如遇故障不能立即排除,实验员必须作好记录,并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以便联系相关厂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一周时间)恢复设备并作好维修记录。

下课后,实验任课教师应要求学生清理实验室和设备,如设备有坏损应及时通知实验员,待学生全部离开机房后,实验任课教师与实验员进行交接,实验员清点无误后在实验室日志上签名。

9.实验员在上班时间(包括值班)不得无故脱岗,有事须向相应领导请假。上班期间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六章 实验室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  本院实验室设备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具体执行见相关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实验室设备出现故障时,由责任人及时处理;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并联系相关厂商维修解决,并规定时限。

第十九条  实验员平时应作好设备的维护运行记录。对第十八条所述情况尤其应详细记录,作为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的一部分。


第七章 实验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本院党政联席会对实验室政策的制定,实验室建设的立项、申报与跟踪管理,实验室的验收,实验员年终工作业绩的评定,实验员职称的晋升和晋级评定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二十一条  健全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各实验室应建立专门的档案柜,存放实验室各种资料。

第八章 实验室奖励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实验室激励机制,大幅度提高实验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科研实力,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参考本校实验室奖励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并试行本奖励措施。

第二十三条  本院对工作业绩突出、重视开发或增收节支好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并作为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和浪费的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或在经济上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院各实验室负责记载日常加班加点的工作量,作为年终工作量考核的一部分。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实验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包括(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译文;(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教材;(3)申报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和一般课题;(4)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或职务专利,特按照本院《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为鼓励广大实验人员积极参与大学生科研活动,对参与大学生科研活动并已在学校立项的实验人员,按每个项目年终一次性给予奖励。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欧博手机版 欧博官网。